司法護企“加速度”優(yōu)化營商“大環(huán)境”
2024-04-30 16:53:01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王汝福 | 作者:劉鳳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劉鳳)近日,衡陽市蒸湘法院積極運用“多元解紛”機制,訴前成功調解一起涉案訴訟標的額3000萬元的涉企案件,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,為優(yōu)化法治化營商環(huán)境貢獻了司法力量。
據悉,衡陽某貿易公司與衡陽某公司簽訂了《意向合作協(xié)議》,約定由衡陽某貿易公司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資,衡陽某公司以現金出資,共同開發(fā)某項目,并明確了前期合作價款、支付時間、雙方占比等內容。合作期間雙方成立目標公司,將涉案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變更至目標公司名下,并簽訂了《股權轉讓協(xié)議》,約定了股權轉讓價格、支付時間、違約責任等內容。上述協(xié)議簽訂后,衡陽某貿易公司依約提供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,但衡陽某公司違約將涉案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用作抵押貸款,且未按約定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(xù)。為維護合法權益,衡陽某貿易公司遂向本院提起訴訟。
案件受理后,經征得衡陽某貿易公司同意,立案庭通過法院調解平臺將案件派給調解員李慧良,調解員李慧良仔細查閱案卷材料,并及時與雙方企業(yè)溝通聯系,了解各方的訴求,為減少涉訴給企業(yè)正常生產經營帶來的不利影響,秉持從兩家企業(yè)的互利共贏及長遠利益為著力點,通過耐心釋法說理,最終促成雙方企業(yè)達成調解協(xié)議,成功化解糾紛。
責編:王汝福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